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经营者合规经营。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巩固整治成果,现通报第四批网络餐饮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东莞市凤岗镇某餐饮店涉嫌在网络外卖平台提供虚假信息经营网络餐饮服务案
基本案情
凤岗市场监管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凤岗镇某餐饮店在提供网络餐饮服务过程中,实际制作餐食的经营地址与其在网络餐饮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地址不符。
经查,该餐饮店同时运营两家网店,其中一家为当事人使用与其相邻的停业主体经营资质开办,实际制作餐食的经营场所为当事人自有店铺。该违法行为涉嫌在网络外卖平台提供虚假信息经营网络餐饮服务,凤岗市场监管分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经查,当事人使用非正常经营主体资质在网络外卖平台提供虚假信息经营网络餐饮服务,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凤岗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东莞市寮步镇某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基本案情
寮步市场监管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冰柜内有2袋超过保质期的“湿粉条”(生产日期:2026年4月7日,保质期:24小时),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9日购进上述“湿粉条”共3袋,购进时已超过保质期,已使用1袋超过保质期的“湿粉条”,剩余2袋尚未使用。寮步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结果
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寮步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东莞市莞城街道某甜品店涉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基本案情
莞城市场监管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莞城某甜品店经营场所内存放有16包奥利奥中号饼干碎均已超过保质期,且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及供货者资质材料。莞城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结果
经查,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莞城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东莞市谢岗镇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无标签的花生油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基本案情
谢岗市场监管分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谢岗镇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花生油,且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谢岗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处理结果
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谢岗市场监管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非法财物及罚款行政处罚。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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